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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征集202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廣東)指南建議的通知

時間:2026-04-07 16:22 來源:科研管理部 【字體:

  粵科函基字〔2026〕43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202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以下簡稱“聯合基金”)指南征集有關部署安排,為做好我省2027年度聯合基金指南建議遴選編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聯合基金的實施內容,應注重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麵向我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關鍵核心技術前端科學問題以及前沿科學問題,圍繞生物與農業、環境與生態、新材料與先進製造、電子信息、人口與健康、海洋科學等領域進行凝練。重點提出第六代移動通信、具身智能、細胞與基因治療、腦科學與腦機接口、氫能及先進核能、深海探測、量子科技等未來產業;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機器人、醫藥和醫療器械、航空航天、集成電路、低空經濟、生物製造等新興產業發展中的科學問題。

  指南建議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學性。應圍繞廣東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行業發展中的共性問題提出,突出粵港澳大灣區優勢與特色,內容應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特色鮮明,具備創新性;體現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避免出現“開發”等非基礎研究常用詞彙;避免選取陳舊或重複資助的研究方向,特別需要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資助項目的重複。

  (二)規範性。應當使用規範的專業術語,文字表述簡明扼要、高度凝練,避免出現語句不通順、字詞重複、丟字錯字等問題。每條指南建議研究方向隻能涉及一個科學部,並明確至少一個二級學科代碼。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現明顯限製性要素,且有其他相關團隊開展研究,確保一定的競爭性。

  (四)導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廣東省的需求、優勢和區域特色,麵向全國有較強競爭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議需注重防範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風險,遵循科研倫理準則。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議按照資助強度260萬元/項(直接費用)、實施期限4年進行征集。

  (二)指南建議推薦單位應是廣東省內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並在2024-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中獲批立項。推薦單位應結合自身學科優勢,注重人才梯度培養,積極推薦優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議,同時,要綜合考慮個人限項等因素,確保最終被采納的指南都能有效組織申報。指南建議原則上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不支持個人單獨報送;請勿推薦有在研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提出的指南建議。

  (三)指南建議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有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至少3項項目的經曆,或有承擔省級基礎研究重點以上項目的經曆,並符合國家基金委對項目申請人的限項要求。指南建議人應為潛在申報人,如指南采納發布後無故未進行實際申報,2年內不得推薦為指南建議人,同時扣減本單位次年推薦指標。

  (四)優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聯合領軍企業提出的與產業發展需求密切相關的指南建議。

  (五)統籌聯合基金(廣東)及聯合基金(廣州)指南建議征集工作,廣州地區的指南建議人需選擇其一報送,如多頭報送同一或相近指南建議,將不予采納。廣州市科技局、深圳市科創局具有聯合基金(廣東)的指南建議推薦權,如指南內容已被相關部門采納,請勿重複報送。

  (六)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項推薦的方式進行。各單位推薦指南數量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立項數、基礎研究平台建設情況及往年申報立項實施情況確定。具體可推薦數量詳見附件2。推薦單位應統籌本單位的優勢團隊,同一單位同一領域報送的建議不超過7項。

  三、指南征集時間及方式

  (一)本次指南建議征集統一采用線上征集方式,請各單位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ov.cn/)進行填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操作流程詳見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議征集線上填報時間為2026年4月8日10時~4月28日17時。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抓緊組織遴選並認真審核報送,如超限項推薦,將予以退回。請將加蓋依托單位公章的指南建議彙總清單於4月29日前發送至skjt_wangyili@gd.gov.cn。

  聯係電話:020-83163881


  附件:1.省市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建議征集表(模板)

  2.2027年度區域聯合指南限項推薦安排表

  3.2027年度區域聯合基金指南建議推薦彙總清單

  4.指南建議征集操作指引



  省科技廳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