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5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粵農科高評〔2026〕1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5年度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5〕40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廣東省從事農學、園藝學、林學、畜牧獸醫、農業工程、農業科技情報等農業科學研究工作,並符合國家及我省職稱政策規定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條件
(一)學曆資曆及學術、業績成果條件。執行《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20〕41號)及我省現行職稱政策規定。職稱資曆年限和申報材料有效時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計算方式按粵人社發〔2025〕40號文執行。
(二)繼續教育條件。按規定完成2025年度繼續教育學習任務,並提供《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三)職稱外語與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相關成績僅作為參考。
初次職稱考核認定人員,學術與業績成果條件參照粵人社規〔2020〕41號文相應等級職稱評價條件執行,繼續教育、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三、申報方式
職稱申報與審核流程主要包括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複核、材料報送及評委會受理審核等環節。此次申報采取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人在線下提交申報材料後,還需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報材料。涉密材料信息嚴禁在網上填寫提交。
四、申報途徑
(一)公有製單位人員。應通過申報人所在單位集中申報,經單位、主管部門、地市人社部門(省直單位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後,報送至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
(二)非公有製單位人員及自由職業者。應通過用人單位(或“非公”職稱申報受理點)集中申報,經用人單位(或“非公”職稱申報受理點)、地市人社部門逐級審核後,報送至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省直非公有製組織、社會組織人員的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後,直接報送至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報材料分為常規評審、破格評審、轉係列評審、初次考核認定等類型,申報人須根據本人具體情況如實填報,並對其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2.申報人應仔細閱讀《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人員職稱申報指南》(詳見附件),按要求如實、完整、規範地填寫申報材料,確保信息準確、格式統一、內容整潔。
3.申報人須在受理期內一次性提交完整的申報材料(包括線上與線下材料)。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經評委會辦公室審核需補充相關材料的,可限期一周內補正一次,逾期未補視為放棄申報。
評審工作結束後,申報人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均不予退還,請申報人做好相關材料的備份工作。
六、材料審核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嚴格落實“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申報人所在單位須嚴格執行職稱評前公示製度,按規定對申報人所有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應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方便查驗。受理投訴舉報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上加具意見、加蓋公章,並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進行審核確認。
(二)省級主管部門或地市人社部門審核
申報人所在的省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市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包括線上與線下材料),並出具推薦評審意見。其中屬於委托評審的,委托地市人社部門須按規定辦理委托手續。
(三)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審核
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一律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未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範。
4.未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情形。
七、評審及發證
(一)專家評審。受理的申報材料審核結束後,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將組織專家適時進行評審,其中申報研究員職稱以及破格申報副研究員職稱須參加答辯,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二)評後公示。專家評審通過名單將在必威betways 網站(//www.slycedyce.com)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三)審核發證。專家評審通過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發證。自2018年起我省不再製作紙質職稱證書,通過人員可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八、有關政策
(一)根據《關於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精神,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級、高級職稱時,任職年限可在現行職稱評價標準條件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基礎上放寬1年。
(二)轉係列評審以及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重新申報評審和確認職稱,按《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粵人社規〔2020〕33號)相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人才轉換工作崗位後,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方可按規定轉係列申報職稱評審;同級轉評應使用不同學術及業績成果申報不同職稱,並把原係列同層級職稱的《評審表》作為申報本職稱的附件材料一並提交。
(三)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職稱,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函。
(四)對於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當前仍執行《廣東省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暫行辦法》(粵人發〔2004〕223號)。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取得職稱前,可按該文件規定的範圍、條件、流程申報職稱,並以境外工作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申報評審,回國後在境內取得的業績成果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九、其他事項
(一)評審費用
1.收費標準。評審費用按原省人事廳《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其中:高級職稱780元/人(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中級職稱450元/人,初級職稱280元/人。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按評審初級職稱標準收費,答辯人員每人需另繳納答辯費140元。
2.繳費時間及方式。申報人應在省農業科研高評委辦公室審核通過後進行網上繳費(其中答辯費在答辯前5個工作日內繳納),收款賬號按申報渠道另行通知。評審費一經繳納,無論是否通過評審,一律不予退款。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二)申報材料受理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26年3月1日至4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金穎路29號必威betways 辦公樓306室。
3.聯係人:李老師(020-87596239)、顏老師(020-87596223)。
4.郵箱:gdnky09@163.com。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我省現行職稱政策規定執行。
附件:
5.代表性論文鑒定表(表內含2套表,分別由單位和個人填報).xlsx
6.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表(表內含2套表,分別由單位和個人填報).xls
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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