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 |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通知
〔2025〕409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提升全省科技谘詢服務能力和創新治理現代化水平,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強省建設,現啟動2026年度廣東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以具有較強研究實力、能夠提供開展研究工作必要條件的獨立法人單位為主,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應長期關注決策谘詢研究領域,具有相應的研究能力和積累,具備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申報時應提供與研究領域相關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應用證明等材料。每位申報人限報1項。
(三)項目研究應突出應用導向,以服務科技決策為主,不支持純技術理論、純自然科學理論、純人文科學研究以及其他非應用性研究的申報。
(四)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無不良信用記錄,項目申報內容須真實可信。項目材料應真實、無知識產權爭議,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資料數據以直接來源或最新數據為主,研究報告不得剽竊他人科研成果。研究內容涉及科技安全、敏感領域的科學數據、新穎技術、重大創新,原則上不對外發布。
(五)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要落實《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科技計劃項目科研管理誠信管理辦法》(粵科規範字〔2024〕2號)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誇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模板可在陽光政務平台係統下載,須加蓋單位公章)。項目一經立項,研究內容、績效目標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一年未結題(平台類、普惠性政策類、後補助類項目除外);
2.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複申報;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並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5.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6.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7.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七)申報項目符合申報指南的具體申報條件,所涉科學研究和醫療活動須嚴格遵循技術標準和倫理規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二、申報方式
(一)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無紙化方式,符合本通知申報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用賬號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具體指南文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必要的技術、財務、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承諾函、推薦函等佐證支撐材料請以附件形式上傳。確有不宜通過網絡形式提交的,由申報單位提出書麵申請,經省科技廳審核把關後可走線下申報。
(二)指南文件僅供申報人作為申報參考使用。
(三)項目評審評估過程中需要提供書麵材料的,由專業機構另行通知提交。
(四)項目按程序獲得立項後,項目申報書、任務書紙質件再一並報送至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均需簽名、蓋章,提交時間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評審及入庫
軟科學項目由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評審,對申報項目的背景、依據、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科研能力、時間進度、績效目標等進行評審論證:
(一)重點項目采用推薦論證方式,麵上項目采用網絡評審方式。
(二)將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照廣東省科技計劃曆年資助項目,對擬立項項目進行查重。
(三)申報項目按程序審核報批後納入項目庫管理,視年度財政預算出庫支持。
四、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1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5日17:00。
五、聯係人及電話
(一)省科技廳綜合規劃處(專題業務谘詢):
020-83163611(811/803)、83163626、83163836。
(二)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係統技術支持):
020-83163930、83163338。
(三)綜合業務谘詢:020-83163834。
附件:
省科技廳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