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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項目指南(新增批次)

時間:2025-07-31 09:50 來源:科研管理部 【字體:

  為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係,充分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吸引更多海外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工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現啟動2025年新增批次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申報工作。

  一、項目定位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麵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資助模式

  1. 資助強度:100-300萬元。

  2. 資助期限:3年。

  三、依托單位

  已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訪問係統並填寫相應信息後,可以直接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單位應當在係統中先提出登記申請,經審核批準後,可以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係統即日起開放。

  四、申請人條件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後;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取得博士學位後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應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等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曆;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不適用於通過中外聯合培養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學位的情況)。

  在海外工作期間,同時擁有境內帶薪酬職位的申請人,其境內帶薪酬職位的工作年限不計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傑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後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後須辭去海外工作並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於3年。

  2. 限項要求

  執行國家科技人才計劃統籌銜接的相關要求。同層次國家科技人才計劃隻能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對於已申請2025年度上半年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申請人,因時間結點原因導致不符合當時申請條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新增批次項目;其他申請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複提交申請。

  已申請2025年度其它同層次國家科技人才計劃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

  五、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按照項目指南要求,與依托單位簽訂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協議,於2025年8月1日以後登錄信息係統,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人要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作出承諾,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 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書填報說明和撰寫提綱的要求用簡體中文或英文在線填寫申請書,並上傳附件等材料。申報人和用人單位要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填寫詳細的身份證號、護照號和工作履曆信息,並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3.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實行無紙化申請方式,申請人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公正性承諾書等材料至依托單位,由依托單位審核後在線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1. 依托單位應認真組織申請工作,並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

  2. 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25年9月15日)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係統逐項確認,簽署承諾後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

  六、聯係方式

  聯係電話: +86-10-62328046  62325932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七、相關鏈接

  1. 單位訪問係統鏈接

  訪問https://grants.nsfc.gov.cn/,點擊“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依托單位係統”。

  2. 項目申請信息係統鏈接

  https://grants.nsfc.gov.cn/